废止的《石家庄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四件政府规章目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
第143号
《石家庄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四件政府规章,经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市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市长 臧胜业
二○○五年二月一日
废止的《石家庄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四件政府规章目录
1、1989年7月10日发布的《石家庄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8号政府令)
2、1992年3月17日发布的《石家庄市城区临街绿地绿化管理规定》(第33号政府令)
3、1993年12月2日发布的《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46号政府令)
4、1995年6月1日发布的《石家庄市城市收容遣送办法》(第64号政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