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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成案率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王镭

时间:2024-07-01 16:57: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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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成案率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王 镭

办案质量是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高度统一的体现,尤其是自侦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反腐败斗争的效果以及检察机关的形象。而自侦案件的案件质量最终将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具体而言之,就是有罪判决率的高低。从近几年我省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成案率较低,这为我们在案件的办理方面一度敲响了警钟。为更好地适应自侦案件侦查机制改革和对确保案件质量的要求,积极探索“侦、诉”配合的新举措,笔者针对自侦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研讨,以求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一、 自侦案件成案率低的特点:
综合分析,自侦案件的办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多为贪污、挪用或职务犯罪案件,且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多不供认。
第二,大部分自侦案件均经历了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且多为两次退补。就补充侦查本身来看,存在补充侦查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新辩解、补充侦查质量一次质量较高二次质量低等基本特点。就具体案件而言,有以下特点:首先,多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次,补侦质量不高,退而不查或者查而不清,有些案件由于丧失了取证的最佳时机,补侦过程中难以获取有力证据,造成补侦案件质量不高;第三,公诉部门承办人将退补作为缓解工作压力的手段,即以退补为由借用侦查机关的办案期限来缓解工作压力,这种状况也时有发生。
第三,自侦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均有律师介入,而且律师介入阶段较早,多为侦查阶段就已介入,这为案件的侦查、公诉也提出了挑战。律师的介入使本就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在保护自身权益、提出有力辩解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这在客观上也增加了自侦案件成功办理、交付审判的难度。
第四,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近年来全国人大、最高检、最高法推出的司法解释层出不穷。而在司法实践中检法两家对部分司法解释的认识不一致,造成案件的无罪结果。如关于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如何理解、领导同意是否影响定罪的问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何为“徇私”,是“个人私利”还是包括“单位或小团体利益”,检法两家对此都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
二、自侦案件成案率低的原因分析:
(一)检察机关内部“侦诉”环节不协调是导致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结果的主要原因。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共同履行追诉职能,即“大控方”的角色。公诉人员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对提起公诉案件证据标准的把握及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方面,而侦查人员的优势在于侦查谋略、侦查技术和技巧方面。双方的有效、合理配合才能保证案件最终交付审判。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侦诉两个环节没有很好的协调统一,没有一个一致性的标准机制和目的性。当前,各级检察机关都把“三率”(侦结率、公诉率、有罪判决率)作为衡量自侦案件办案质量的综合标准,而自侦部门往往追求侦结率和公诉率,公诉部门更为关注的是有罪判决率,双方目的的不一致导致了对案件证据标准要求的不一致,最终自侦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则多以不起诉结束。综合来看,“侦诉”环节的不协调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侦案件的初查阶段,由于案件的保密需要,没有公诉部门的人员参与,这样对于一些需要现时取得却对案件定罪至关重要的证据,公诉人员不能发挥把握证据标准、确保证据充分的长处,使一些关键证据丧失了取证的最佳时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在补充侦查提纲中要求取得该证据时有些已无从获取,从而使案件流失。
第二,自侦案件的侦查阶段,由于诉讼目标的不一致,证据标准不一致,在忽视了证据审查的前提下往往会使客观上有犯罪事实,但证据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自侦部门的优势在于侦查谋略、侦查手段等方面,但其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庭审意识相对较弱,实践中存在案件告破但质量不高的现象。从移送的案卷材料来看,“证人证言”仍是侦查证据的中心,而忽视了物证和书证的重要性,尤其表现为物证、书证的提取过程。侦查人员在“单纯破案”思想的主导下,忽视了对证据的严格要求,导致案件侦查质量不高,许多半成品案件流入公诉环节。造成退补、撤案现象明显增多。尤其经过二次退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最后不得不作出撤案处理。
第三,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阶段,表现出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的不协调。自侦案件的退补,有的是事实清楚,缺乏辅助性证据,有的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缺乏主要证据。针对补侦的多种情况,而侦诉部门又缺乏交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公诉部门补充侦查提纲制作的不明确,自侦部门感到无从下手;二是侦查人员没有理解公诉部门的补证意图,补充了大量证据却不得关键所在,浪费了补侦机会。另外,也个别存在补侦形式大于内容,为补侦而补侦的情形。
(二)检法两家对“证据证明标准”的分歧和对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同理解是导致无罪判决的重要原因。
随着“疑罪从无”原则的确立和实施,刑事诉讼中对案件证据的要求更加严格。由于我国没有如《证据法》之类关于证据认定方面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导致了对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检法两家的看法一直存在偏差,没有一个明确的操作标准。检察机关认为确实充分的证据,到了法院却有不同的看法。例如:对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案件认定中起主要作用时,检察机关内部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被告人的多次供述中,只要存在有罪的供述且与案件其它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时,就应该以被告人曾作过的有罪供述作为定案的证据。而法院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却是应以被告人在庭审时的供述与辩解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从而导致了对案件认定上,检法两家之间容易出现矛盾,观点不一,改判、判无罪的情况就会发生。
另外,审判机关认为:认定案件的证据应该是排除一切怀疑,而检察机关目前的证据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以一起受贿案为例,行贿人(私企厂长)有证人(司机)证明确实拿着5万元到受贿人家行贿,司机证明其上了楼,行贿人也证明确实给了5万元,而受贿人拒不供认。那么我们认为,现有证据已经排除了合理怀疑,对于该行贿人自己在上楼期间留下钱而没有给受贿人这一可能性则属不合理怀疑,对该情节如果没有证据支持,则不需考虑,对犯罪嫌疑人应以受贿罪认定。
(三)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拒证、翻证是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的客观原因。
自侦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或交付审判后大部分存在犯罪嫌疑人翻供的现象,部分有证人翻证的现象。首先,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从主观因素上讲,犯罪嫌疑人具有自我保护的本能和畏罪惧罚的心态。其次,自侦案件证据通常是“一对一”,直接证据的获取有一定难度,且多为言词证据,具有易变性,犯罪嫌疑人在畏罪惧罚的心态下自我保护的本能就会表现为拒供、翻供。第三,办案人员在收集、固定、认定证据环节中的疏漏使得嫌疑人翻供有机可乘。如在办理贪污、挪用等案件时,对于赃款的去向、是否用于公务没有查清,则给了犯罪嫌疑人“将赃款用于公务、或者出于工作使用公款的 ”的翻供机会。
(四)侦查人员取证不及时、公诉部门固定证据不稳、把握证据不准是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的直接原因。
由于自侦部门追求案件的立案率和破案率,只求案件侦破,忽视了相关证据的及时获取,或者是证据意识不强,疏于取证,丧失了部分关键证据的最佳取证时机,使证据灭失,导致最终证据不能证明犯罪事实,只能作撤案或不起诉处理。有时,案件移送公诉部门后,承办人没有及时固定证据,或者对证据的审查不细,使证据不足的自侦案件交付审判,最终导致无罪判决。上述情况是自侦案件有罪判决率低的直接原因。
(五)审判机关“两审变一审”的案件请示制度是导致无罪判决、抗诉不利的间接原因。
在我国现阶段,审判机构的设置形式上是四级法院、两审终审,上级法院指导而非领导下级法院的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审判机关却习惯于以上下级关系来对待两级院的业务指导关系。如审判实践中的“案件请示制度”,下级法院就一些管辖、时效等问题向上级院请示是正常的,而司法实践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问题也向上级院请示,那么下级院的判决就成了上级院的意思,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时,得到上级法院的改判也就变得难上加难。日前,最高法已明确提出“除疑难案件外,不再使用案件请示制度”,但何谓“疑难案件”,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对自侦案件的审理,始终存在两审变一审的情况。这也是导致抗诉案件成功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保证案件质量,降低自侦案件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的对策
首先,要加强“侦诉”环节的协调沟通,公诉部门应强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职能。在诉前、退补期间积极与自侦部门配合,把好案件证据质量关。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是目前刑事诉讼大势所趋,既是确保案件质量的要件,也是适应庭审模式改革的需要。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实施:一是共同制定公诉证据参考标准,对于自侦案件几类犯罪均应符合什么样的证据标准,自侦部门和公诉部门应一起加以研讨、确定,制定后双方予以实施,这样可使自侦部门在侦查案件时有章可循,保证证据的及时取得,提高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证据标准;二是确定公诉部门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审查后即以引导取证通知书的形式对需补充的证据告知自侦部门,在短时间内补充有效证据;三是明确自侦部门承担庭审败诉的风险,自侦部门的奖惩量化考核制度直接与案件诉讼结果、有罪判决挂钩,强化侦查人员的诉讼风险意识。上述措施,均可有效的保证侦诉一体,使自侦案件的证据体系得以最大限度的完善。
其次,运用有效手段,防范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证。犯罪嫌疑人的翻供行为无论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都是不可避免的,往往在侦查机关供述的很好,但是案件移送起诉后都会存在程度不同的翻供现象,如果前期证据获取不充分,则会直接导致案件的流失。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前期证据的固定,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达到零口供亦能定罪的标准,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最有力手段。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就要有意识地从防止嫌疑人翻供的角度去收集证据,尤其是物证、书证,对于言辞证据应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辩解问明问细。特别是注意要收集能够印证主要犯罪事实的间接证据,不给翻供留下可乘之机。如办理受贿案件中,对受贿钱款的来源、票面、包装以及送钱的准确时间、地点等细节在讯问、询问时要记录清楚,这些细节的固定将会有效的防止犯罪嫌疑人的翻供行为。第二,加强羁押场所的防范。防止内外通气,严格办案人员提审、律师会见制度。确保断绝犯罪嫌疑人的内外联系,防止形成攻守同盟。第三,运用心理攻势,摧毁翻供者的心理基础。在侦查、起诉环节应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轨迹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打消其翻供的意图。在我院办理的王秀荣贪污案中,被告人于庭审期间翻供,公诉人当即提请法庭延期审理,并运用先期获取的有力证据,把握被告人的心理状态,终于使其放弃的无谓的辩解,全部认罪,最终法庭作出了有罪判决。
第三,提高侦查、公诉人员的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标准。从自身找原因,通过公诉人员参与补充侦查、邀请自侦人员观看案件庭审过程、共同研讨学习等方法不断提高办理自侦案件的水平。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证据是审理案件的唯一标准,也是我们在办理自侦案件时重点把握的部分,只有及时、合法的获取有效证据,不断完善证据锁链证明犯罪事实,严把案件证据质量关,才能真正的提高自侦案件的成案率。
第四,加强和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沟通,在对司法解释、证明标准的认识上去异求同,形成统一的定罪标准和司法观念。由于检法两家各处不同的法律地位,难免会有维护自家利益的倾向。解决分歧的最好方法就是经常沟通,相互学习借鉴,增加相互理解。可以以联席会议或者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形式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沟通。这对于检察机关成功的办理自侦案件会产生必然的推动作用。
目前,随着“双考评体系”的深入实施,自侦案件的成功办理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否提高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成功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将对我们提出严峻的考验。上述分析研讨,笔者期望能够为自侦案件的办理起到些许的借鉴,以促进检察机关侦查、诉讼机制的不断发展完善。

王 镭

二○○四年十一月
王镭 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
Email: wangleirein@163.com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以来,企业的计量工作有了一定改善,计量检测保证能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企业计量检测手段不足,计量管理水平落
后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并制约了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进一步发展。为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1.指导思想:引导企业全面贯彻实施《计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四个方面下功夫,促进企业加强计量工作,发挥计量工作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增加经济效益和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企业计量工作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原则。
2.基本目标:用6年左右的时间,使企业计量工作有明显改观。力争到2005年,企业计量检测设备、计量检测人员的配备能满足生产经营的要求,计量检测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在用计量器具保证量值准确,计量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创新、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
等方面有明显作用。
二、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和计量管理工作
3.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计量管理,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企业计量工作目标并切实组织实施。加大对企业计量检测工作的投入,使企业计量工作在提高产品质量,节能
降耗,增加经济效益上发挥重要作用。
4.企业要加大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投入。企业在安排产品升级换代,技术开发创新,新产品研制投产,设备、技术改造和引进等项目经费时,应保证计量检测设备和技术的经费投入,并配备必要的计量技术人员和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
5.企业应加强对计量检测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健全责任制。企业计量检测管理机构的设置,专(兼)职计量人员的配备,要切实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做到精简、高效。计量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要不断提高素质,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也应了解和掌握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等
方面的知识。
6.重点用能企业要加强能源计量和节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的规定,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和仪表,并定期检定,保证能源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7.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要加强环境计量监测,配备合格的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和仪表,并定期检定,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治环境污染。
8.生产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计量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计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准确。
9.各类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的要求,自觉地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工作,努力建立起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计量检测保证体系。“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10.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经贸委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计划和目标。引导企业依法加强在用计量检测设备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和成品的计量检测,提高计量保证能力。对有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开展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标识管理和数据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
11.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积极为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企业合理选配计量检测设备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保证产品可靠性等方面计量测试方法的研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2.积极发挥计量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和计量技术、计量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计量意识和质量意识。
13.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对生产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并加强监督。组织对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市场监督检查,并强化后处理工作。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曝光和依法进行处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经贸委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14.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经贸委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企业依法加强计量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达到“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的要求。



1999年7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学习邯郸钢铁总厂加强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学习邯郸钢铁总厂加强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经贸委《关于学习邯郸钢铁总厂加强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参考邯郸钢铁总厂的经验

,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提高效益,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附:关于学习邯郸钢铁总厂加强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的报告

报告

国务院: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在继续大步前进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工业企业物质消耗高,费用大,浪费严重,成本不断上升,已成为我国工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成本费用将有所增加,潜亏将变为明亏,企业亏损的矛盾

还会更加突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国发〔1992〕24号)的要求,我委在冶金部召开冶金系统学习邯郸钢铁总厂(以下简称邯钢)经验交流会和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今年五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了由各省(区、市)经委(计?
?负责同志和部分亏损企业厂长参加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现场会,总结交流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邯钢经验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学习邯钢经验对当前我国国有工业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以及深入开展扭亏增

盈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将邯钢经验和进一步开展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邯钢经验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九九○年,由于原材料大幅度涨价,钢材市场严重疲软,邯钢生产的二十八个品种仅有二个盈利,连续五个月亏损,全年盈利仅一百万元,企业生存受到威胁,迫切要求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为此,邯钢开始推行“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其主要内容,一是模拟市场核算,以国内先进水平和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为依据,以能源、原材料和出厂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数,核算出产品的内部成本和内部利润,层层分解落实到分厂、车间、班组和个人,并成为各自的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二是实行成本否决,完不成目标成本,扣

发全部奖金和缓升浮动工资。三是联利计酬,重奖重罚,把成本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交给全体职工,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局面。邯钢经验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引入市场机制,以降低成本为突破口,提高经济效益。改革企业内部核算办法,原燃材料和产成品等价格一律以市场现行价格作为制定内部核算价格的依据,在不改变总厂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前提下,让分厂直接感受到市场的压力。具体做法:一是将传统的厂内统计核算改为模拟

市场核算,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内部价格与市场价格脱节问题,使企业的成本及时反映市场的变化,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二是将班组核算由过去的实物统计改为成本核算,由过去单一的实物量考核,转变为既有实物量又有价值量的“双重”考核,使班组核算更能反映经济效益。三是实

行全员参加、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从采购、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成本指标,并分解到每个职工,实行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四是实行成本、质量双否决权,以否决为手段,强化成本管理,保证产品质优价廉。自一九九一年推行以来,先后有二十七个分厂(次)被否决全部奖金,有六个分

厂被否决晋升浮动工资。
(二)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分解目标成本,把生产资料的使用、管理、核算具体落实到每个职工,使职工有家可当、有财可理,又通过联利计酬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使职工有责可负、有利可得,广大职工与企业结成了责、权、利统一的利益

共同体,从而形成了一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机制。一九九一年,总厂对二十八个分厂、十八个处室下达承包指标一千零二十二个,分解到班组、岗位和个人的小指标十万多个,成本指标落实到人,人人当家理财。如二炼钢管工班八名职工,当好六千元的家,既干活又算帐,修旧利废

,全年节约开支上万元。
(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按成本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奖金,拉开档次,实现了多节约多获益。去年总厂的二炼钢厂完成成本指标,年终获效益奖六十三万元,而六机厂成本指标没有完成,一分钱奖金也没拿到。奖金高的心安理得,低的

也心服口服。
(四)立足内部挖潜,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以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为起点,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经过反复测算,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目标成本责任网络系统,并将企业的产品、原料、能源、劳动等由实物量管理改为实物量和价值量“双重”管理。这不

仅细化了成本管理,更重要的是发动全体职工,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物质消耗,收到了节能降耗的明显效果。目前邯钢的劳动生产率、成本及主要消耗指标在同类型钢铁企业中均居先进行列。
四年来,邯钢通过模拟市场核算,深化成本管理,加强了基础工作,企业管理发生明显变化,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在全国工业企业成本普遍上升的情况下,邯钢的吨钢成本逐年下降。一九九一年下降636%,与上年成本指标相比减少七千二百九十万元,其中:能源、原材料消耗减少

五千八百万元,占7956%;固定费用减少一千四百万元,占192%。一九九二年下降486%,减少九千五百万元,其中:能源、原材料消耗减少七千一百万元,占75%;固定费用减少二千四百万元,占25%。一九九三年一季度下降362%,减少二千零五十六万元,其中:能源、原材料消耗?
跎僖磺灏侔耸蛟?7%;固定费用减少四百七十万元,占23%。扣除钢材涨价和消化能源、原材料涨价因素,一九九一年多创利润近一亿元(其中处理历年潜亏五千多万元),一九九二年多创利润一亿三千八百万元,其中降低成本增利占当年新增利润的567%。
邯钢经验是在外有压力、内有潜力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是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自觉走向市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功尝试。邯钢经验的实质,就是以市场为导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机制;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依靠全体职工办企业、管理企

业,使每个职工都关心企业产品成本,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学习邯钢经验,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正确、全面地领会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切实贯彻“在经济工作中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要注意稳妥,避免损失,特别要避免大的损失”的重要指导思想,把加快发展

的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上来。目前,在能源、原材料和运输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正确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已成为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邯钢经验为企业扭亏增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值得全国工业

企业学习。为此,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从各省(区、市)选择少数领导班子较好的经营性亏损企业,作为扭亏增盈工作的重点,跟踪考核,一抓到底。这些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已分批到邯钢进行了现场培训,在系统学习邯钢经验的基础上,要督促他们制定扭亏增盈措施。今明两年要按季度通报这些企业的扭亏增盈情况

,并进行督促检查。我委将会同各省(区、市)经委(计经委)搞好协调、服务,积极帮助亏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促其率先减亏或扭亏,以推进全国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继续抓好煤炭、石油、烟草、有色金属和军工等重点行业的扭亏工作,要引导这些行业向邯钢学习,积极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从降低成本入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各省(区、市)经委(计经委)深入调查研究,解决扭亏增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总结、学习先进经验。
(四)召开全国扭亏增盈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扭亏增盈工作。今年力争实现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额比去年下降五个百分点和经营性亏损额下降15%~20%的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对工业企业物耗高、亏损严重的状况要有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结合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参考邯钢经验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典型,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使扭亏增盈工作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我国工业企业经

济效益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1993年8月23日